三月之初,各地“两会”代表、委员乘着春风相继上路,赴京参加盛会。正值新学期开学不久,那个激动了很多人、温暖了千万家的“两免一补”话题还热,整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实行又为改革中的中国教育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
记者与四位全国人大代表连线,请他们就这一事关我国农村教育长远发展的大举,传递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愿望,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从一线传来的声音
司敏:这次春季开学,对我们县的广大群众来说真是喜从天降:作为安徽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的改革试点县之一,全县8万多在公办学校读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与此同时,还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的生活费。人们奔走相告,一些跟父母在外地上学的孩子也纷纷转学回到家乡;一些辍学或准备辍学的孩子又背起书包走进了学堂,农民的孩子享受到了盼望已久的真正的义务教育!
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这一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孩子因缴不起学杂费而享受不了义务教育,以及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责任不清、城乡办学条件和质量差距越来越大的问题。同时,也使我们基层政府摆脱了长期以来只在口头上喊“重视教育”、“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而实际上却无能为力、无钱投入的尴尬。
李卓娟: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它使广大农民子女可以较好地接受基础教育,让千千万万没钱上学或面临辍学的孩子有了读书的机会。这一惠民政策也让农村的孩子与城里的孩子一样平等享受到国家教育资源,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周桂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作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实施,标志着政府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通过公共政策的倾斜对贫困地区加大了扶持力度。
个人感受
周洪宇:2006年2月25日,倍受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对义务教育法做出部分修改和补充,其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尤为引人关注。草案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出明确目标的基础上,规定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同时规定向学生发放教科书以外的其他书籍、资料,不得收费等等。草案还规定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预算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倾斜。
这次修订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义务教育全免费(即免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贫困生伙食费)的憧憬。在倡导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免费问题近几年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备受重视。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以此为契机,推进义务教育全免费制度的实施。
司敏:金寨县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集麦区、库区、高寒山区于一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次作为新机制改革试点县,使全县农民仅此一项就将少支出1800多万元,优先感受到了新政策的温暖。我们在广泛宣传的同时,从各有关单位抽调精兵强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在春季开学之初就将政策落到实处,不出差错。我们的最大愿望就是把好事办好,把教育事业办好!
代表建言
(“两会”代表、委员们以强烈的责任感参政议政,为民谋福。几位代表在与记者的对话中,说的最多的还是针对新机制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提出的建议。)周桂英:政府要寻找破解教育欠债有效办法,解决西部农村教育长期负债运行的恶性循环;单列义务教育经费,确保不被克扣、挤占和挪用。
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教育集资,并将逐步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这无疑减轻了农民负担,但相应的是县级政府筹措教育经费的能力大大削弱了;转移支付的实施较好地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然而并没有改变这些地方财政的困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而且新的转移支付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由于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均衡,落后地区恐很难按政策要求落实“财力补贴”。一些地方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还很不规范,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转移支付,绝大部分被用于教师工资发放,用于普九、危改和教师工资拖欠等各类教育负债的逐年偿还。
目前“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偏低,给学校办学带来一些困难。而以“减免”和“低投入”为代价换取来的教育必定是“低质量”的教育。这不是教育公平,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命运问题。需要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最低需求的刚性保障机制。
司敏:公用经费标准的确定的确是个问题。按目前政策,由于各省、区、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差别很大,那些自定标准较低的地方,学校公用经费肯定困难,难以保持正常运转。我认为,同一地区、同一类型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应该上下差别不大,而不能以各地自己制订的标准作为标准。当然,国家这么大,在这个问题上同样不能一刀切,应该分别情况分别对待。比如我们金寨县有95%的初中生和30%的小学生住校,他们绝大多数是带米到学校蒸饭,并自带咸菜。经物价部门测算,每学期仅蒸饭费用就达40-50元。这笔钱如果也从公用经费里支出,那么学校的正常教学就无法开展了。所以,公用经费的测算一定要公正、合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李卓娟: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各级政府在实行新机制工作中要履行的职责。建议像云南等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教经费由中央财政直接、全部负担。因为自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遇到了一些困难,而乡级财政根本没有能力补给学校运行中所需的资金,造成学校发展缓慢落后。还有在“减负”背后有些不和谐,比如不得收取学生费用定购教辅资料。因为在以升学考试作为选拔人才重要手段的今天,仅靠一本教材是不能取得好成绩的。这些因素也都可能会影响到农村孩子享受真正的义务教育。
司敏:关键是教科书的界定。是否可以让学校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基础上,适当选择一些教辅材料,因为有的教辅也是必需的。而目前,由于教辅材料和作业一律不得由学校统一订购,造成社会上盗版的此类用品充斥市场。小商小贩千方百计打通关系将这这些东西卖给学生,同样引起家长的不满,甚至还影响了孩子的学习。与其这样,倒不如加以规范,严格控制,既能保证教辅材料的质量,也可满足家长的意愿。
还有,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没有把职业初中生纳入范围。我们金寨县现有的46所初中,其中有19所是上世纪80年代按照上级要求改成的职业初中。他们的教材同普通初中的完全一样,只是每周增加了两节与本地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动技能课等职教内容。他们是事实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但这次不作为免除学杂费的对象。这是应该引起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