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宗旨
贯彻课标精神,倡导个性写作。
二、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为“个性·生活·体验”。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台地区)所属义务教育初中学段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职业高中学生,中等师范学校学生,中等技术学校学生。
四、大赛时间
本次大赛从2004年6月1日始至2004年12月31日止。
五、辅导办法
为了指导大家更好地参与本次大赛,使“个性化写作”理念全面、深入地推广,大赛组委会特将《语文教学通讯·初中刊》与《语文教学通讯·高中刊》2004年第6期设为“个性写作指导”专辑,分初、高中学段,进行全面、系统、详尽的辅导和训练。
六、参赛办法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2.大赛分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进行。
3.大赛使用统一参赛用纸,各组参赛用纸分别附在《语文教学通讯·初中刊》和《语文教学通讯·高中刊》2004年第6期的“个性写作指导”专辑中。参赛学生务必在参赛用纸上写作,然后贴上本页的“参赛标志”寄回编辑部,否则不予评奖。
4.可单独参赛,亦可以班级或学校为单位统一参赛。
5.大赛欢迎各省、市、县级教研室统一组织学生参赛,申请设立评选分点,有关事宜请和大赛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远(初中组)、徐永平(高中组)。
6.完成答卷后,请将答卷寄回大赛办公室。初中组请寄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收投《语文报》信箱《语文教学通讯·初中刊》编辑部刘洪军收,邮编:030024;电话:0351-
6378141。高中组请寄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收投《语文报》信箱《语文教学通讯·高中刊》编辑部刘晶收,邮编:030024;电话:0351-
6378140。
7.“个性写作指导”专号每本5.60元(定价4.60元,邮寄费1.00元),订购者请与刘洪军老师、刘晶老师联系。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以下奖项:
1.学生作文奖。本次大赛设国家级和省级两个级别的奖次,具体为:国家级特等奖初中组50名,高中组30名;国家级一等奖初中组100名,高中组60名;国家级二等奖初中组300名,高中组180名。省级特等奖初中组100名,高中组60名;省级一等奖初中组200名,高中组100名;省级二等奖初中组600名,高中组300名。另,优胜奖初中组设3000名,高中组设1500名。获国家级特等、一等奖和省级特等奖者将颁发证书及相应奖品,其他奖项将颁发证书。
2.指导教师奖。本次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1000名(初中组600名,高中组400名),将颁发奖牌与相应奖品。
3.优秀组织奖。凡组织1000名以上学生参赛的学校或教研室可获此奖,将颁发锦旗。
4.文学社团奖。奖励成绩突出的文学社,将颁发锦旗。
评委会将于2005年1月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2月进行终评,评出各项奖次。获奖名单将在2005年3月出版的《语文教学通讯》(初中刊、高中刊)上公布。
大赛组委会